自從史蒂夫賈伯斯死後,彈指間成為傳奇人物,社會普遍以圓寂大師般的規格來信仰他、崇拜他。他的蘋果股價旦夕間水漲船高。尤
其是他的自傳更是洛陽紙貴,天下出版社以破天荒的預付價格拿到版權,每本800的定訂亦是創市場新高價。再加最近林百里大罵「我超恨台大電機系,我書讀不好才成功」對照史蒂夫及比爾二人大學中輟,讀書無用論一時間塵囂至上。「創意」這個模糊的字眼成最夯的「心金」,彷彿有了創意,非但可擁有可觀的財富,還可以幫我們解決所有生活問題,有了創意,從此人生一帆風順。


  近來,我變得很少看歷史書籍,尤其是人物傳記。通常我們看人物傳記的動機大都有心理的投射在。透過閱讀人物傳記裡的人物演出我們壓抑或批判自己的那一面。例如會對史蒂夫有興趣的人通常都比較沒有太多反叛性的思想,所以會藉由這號人物來投射移情。甚至是想「效法」他,像他這樣的有創意,有趣的是當我們愈是想像史蒂夫或是像其他人那樣的時候,我們卻會愈遠離自己,愈來愈不像樣了

     因為人往往只看到結果,卻看不到那過程,股神巴菲特十二歲跟著父親至證券交易所參觀。十三歲就開始接觸股票,請問我們十三歲在幹嘛,坦白說,我十三歲在玩瑪利兄弟。那你呢?google二位創辦人在一開始的9年沒領薪水,魏德聖導演為了圓賽德克巴萊的夢堅持了十四年,請問人生中有什麼樣的價值夢想是能夠讓我們堅持這麼久的?史、比二人大學皆中輟,但他們有閒著嗎?其實,他們跟大多數人最大不同在於很小的時候就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麼。史蒂夫即使休學在大學選修電子課,後來與另一位史蒂夫拼出第一台個人電腦;另一個是每天花16個小時在家寫程式搞出電腦作業系統。反觀我們大學在幹嘛?把妹、談戀愛、網咖?然後把史蒂夫的自傳當作靈性補品灌了一下就以為可以像武俠小說的大還丹一樣吃了之後旦夕間打通創意任督二脈。


     奧古斯汀在懺悔錄有句名言。他說:「有人問我時間,如果不問,我還知道時間是什麼,但一旦要我回答,我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創意好像也是如此,定義很模糊而給人很大的幻想空間。從一個省力省時的裝置機械、美感的設計、扣人心弦的音樂、撼動人心的口號標語、更快更具效率的演算碼、一個企業LOGO,甚至,也可以說簡單到一種新的想法與看事情的角度.......你可以說,創意無所不包無所不在,就如同這篇文章也是一種創意,因為我提供另一種觀點看這些事。

      我相信每個人的生命都不同,即使我們可能必須到四十而立之後慢慢確定自己,那也沒什麼不對。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我相信生命的軌跡沒有浪費這回事。每個人不同的生命本身就是個創意。我很高興我是我自己,而不是史蒂夫或是比爾,就某種層面上,他們都是偏執狂。事實上沒有偏執是不可能成功的。我很感謝我的生命,在十三歲的時候玩任天堂,五專玩超任,在大學時玩PS。因為我只要是我自己就行,也就足夠了。我享受我的生命,雖然到目前為止,我沒有任何事俗上定義的成功。現在的我不追求任何的創意,但我卻覺得我活得很有創意,這是跟我自己學的。朋友,醒醒吧,創意這件事只能跟自己有關,如果你是因為想要跟史蒂夫一樣有創意才想買他的書,倒不如把這錢省下來,把讀這本書的時間省下來,與自己在一起,這樣不是一件更具創意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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